根據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河南沁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達成的債權轉讓安排,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將其對河南思可達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擔保人或相關義務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以及其他相關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河南沁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擔保人或相關義務人。
河南沁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xiàn)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或相關義務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沁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若借款人、擔保人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請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代為履行義務或者承擔清算責任)。
河南沁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張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3629855443
住所地:沁陽市懷府中路16號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張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8838113692
住所地: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務外環(huán)路2號河南傳媒大廈26層
特此公告。
河南沁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債權基準日:2022年5月11日(人民幣:元)
序號 | 借款人 | 借款合同編號 | 本金 | 利息 | 費用 | 擔保情況 |
1 | 河南思可達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180012013M100001300 | 56813872.45 | 65489874.55 | 0 | 保證人:沁陽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李彪 |
1、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余額、利息余額、費用,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及其他義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差補義務人等。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xié)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5、本公告如有漏登、錯登,以實際債權憑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