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擬對持有的焦作3戶不良資產項目所享有的債權及其附屬擔保權益(以下簡稱“標的資產”)進行公開處置,資產包具體情況見《資產清單》。該資產包債權余額合計7,150.14萬元,其中本金余額4,476.89萬元(基準日為2021年4月20日)。
資產清單
單位:元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 | 利息 | 擔保措施 |
1 | 河南建開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 36,907,770.58 | 18,912,500.00 | 焦作市修武縣的“山水文苑二期·華公館”項目部分土地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擔保;姜玉霞、龐鎮文提供保證擔保。 |
2 | 焦作市安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7,536,327.05 | 3,426,401.93 | 焦作市安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司保民、王慶、丁東亮、牛彩紅、張玉玲、溫慧麗提供保證擔保。 |
3 | 河南納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4,766.5 | 4,393,649.01 | 河南納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機器設備提供抵押擔保。 |
特別提示:
1、主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等相關費用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標的資產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2、如公告清單中債務人、擔保人名稱與借據、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名稱等相關信息不符的情況下,以借據、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債務人、擔保人加蓋的公章上名稱為準。
3、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職責。
4、本次資產包標的資產信息僅供投資者參考,最終以我司接收的檔案資料、法院判決(如有)及實際發生計息為準。就標的資產項下各筆債權(及部分物權)及其附屬擔保權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時效,以及債務人、擔保人現狀等,請投資者自行調查及判斷,我公司對此不作任何保證。
交易條件:
標的資產的意向投資者須為具有相應購買能力的、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存續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或中國境內自然人。投資人不得為中國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以及參與本次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和財務顧問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參與標的資產處置的資產公司工作人員或者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的直系親屬。
公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
處置方式:
債務減免、協議轉讓、拍賣、要約邀請競價轉讓、掛牌轉讓及其他處置方式,可以整體組包、部分組包或單戶處置。
受理征詢或異議有效期:
上述債權在公告有效期內受理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如對本次處置有任何疑問或異議請與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系,
聯系方式:
聯系人:單先生 聯系電話:0371-56826678
通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2號河南傳媒大廈26層
監察審計部門聯系人:盧先生 聯系電話:0371-56826667
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